机构管治
历程
1. 邻舍辅导会1968年创会时已有完整管治架构,由钱明年博士任主席及多个专才组成执行委员会,并由核数师独立核数。本会在1992年注册成为担保有限公司,根据香港法例32章《公司条例》建立了《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》,确立会员制度,订定决策和监管单位,为管治打下基础。香港法例622章《公司条例》在2014年生效,本会遂进行相应的改动。本会最新修订的《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》于2015年完成,同年出版的《会员及委员手册》列明会员和委员的权利与责任。
2. 由1992年起,本会已在《税务条例》第88条下成为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。
3. 本会为了进一步强化机构管治,于2011年成立「机构管治及董事会职能专责小组」,订定机构管治及问责的方向;并在2015年将小组改为常设委员会。
4. 本会于2014年7月1日起按社会福利署推出的《最佳执行指引》行事,指引分为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管治与问责3个范畴,以提升本会的管治水平。
5. 为强化机构管治及遵循有关的指引,本会于2019年现辑录成《最佳执行指引》资料册,经执行委员会通过,并刊载至本会网站,让员工及公众人士知悉。
管治架构及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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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最高管治架构是周年会员大会、会员代表大会、执行委员会(下设管理委员会、预算及财务委员会、内部稽核委员会等10个附属委员会),独立于管理层,给予策略性指导,确保管理层能遵守法例,具备制度,适当理财,对资助者、服务使用者、员工、持份者等,以问责及公平的态度去处理有关人士的利益,平衡各方的要求,盼望达致良好管治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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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干事由执行委员会任命去管理本会,领导5个中央行政部门(会计及财务部、人力资源部、行政部、内部稽核部和资讯科技部)和9个服务部门(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部、青少年服务部、安老服务部、康复服务部、社区发展部、内地服务部、教育服务部、医疗卫生服务部及社会企业部),而高级职员则协助总干事,确保有效沟通、运作畅顺、监控得宜、服务优质。